炭黑產業網據車轅車轍網消息,佳通輪胎收到了黑龍江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1月13日,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該局認為佳通輪胎存在違規行為。

據悉,佳通輪胎2020年發生各類日常關聯交易37.71億元,未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披露,黑龍江監管局曾于2021年8月10日對佳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佳通于2021年5月17日和12月27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聯交易相關議案,但都沒有獲得通過。

根據佳通2021年半年報顯示,佳通輪胎2021年上半年發生各類日常關聯交易合計為18.9億元,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并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因此,黑龍江監管局擬對佳通采取出具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該局表示,由于佳通日常關聯交易已連續兩年在未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情況下持續開展,要求佳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盡快解決關聯交易合規性問題。

據了解,黑龍江監管局要求佳通輪胎在收到責令改正措施后30日內予以改正,并向該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果佳通對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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