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產業網據中國橡膠雜志消息,7月8日,歐盟對華卡客車輪胎“雙反”訴訟一案,有了最新進展。
當天,歐委會發布《再調查公告》和《進口產品登記程序開啟》公告。
這宣告歐委會放棄上訴,中方鎖定了一審的勝訴成果。同時也宣告著再調查正式開啟。
在5月4日的判決中,歐盟普通法院宣布,全部撤銷歐委會對華卡客車輪胎實施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原告方勝訴。
該案起訴方,為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和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以及他們代表的27家中國輪胎生產企業。
針對商協會提出的幾項訴訟主張,歐盟普通法院重點裁定支持了兩項。一是在計算價格削減和損害幅度的計算上,歐委會未能進行公平的價格比較;二是就損害指標和歐盟生產商數據的加權的計算與數據披露問題,商協會的抗辯權受到損害。
由于歐委會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已足以導致“雙反”裁決被全部撤銷,對于其他訴訟主張,歐盟普通法院出于司法經濟的考慮,未予以詳細判決。
正是基于此,歐盟普通法院判決中方勝訴,完全撤銷了歐委會的“雙反”裁決。此次勝訴,參與案件起訴的27家中國輪胎企業直接獲利。
再調查意味著什么?
7月8日,歐委會決定,對勝訴企業進行再調查。
歐委會進行再調查的目的,是為了充分解決普通法院判定其存在的錯誤,并評估原措施或者再調查后認定的新措施,是否需要自“雙反”終裁生效之日起實施。
此次復審的結果,會影響利害關系方在未來需要承擔的稅賦責任。
中橡協將緊密跟蹤案件進展情況,根據歐委會的做法適時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雙反”稅還收嗎?
公告稱,自7月8日起至再調查結果公布,對原產地為中國并由27家勝訴公司生產的涉案輪胎,暫停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
由于現階段對再調查確認的最終責任金額尚不確定,歐委會要求海關當局,對前述公司的進口商提出的已繳“雙反”稅返還請求暫緩做出決定,先等待再調查的結果。
《中國橡膠》雜志咨詢相關人士了解到,綜合以往慣例及法理,再調查程序后即便仍征收“雙反”稅,原則上也會低于此前水平。
歐委會7月8日發布的《進口產品登記程序開啟》公告稱,基于相關規定,再調查期間,進口27家公司生產的相關產品必須進行登記,登記時間將持續9個月。
自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生效之日起(反傾銷終裁日2018年10月18日、反補貼終裁日2018年11月9日)至再調查結果公布,以及再調查結果公布后,這兩個時間段是否征稅、具體征收多少稅,將由再調查結果確定。
即使對再調查程序開始(7月8日)至再調查結果生效期間征收“雙反”稅,稅率水平也不得高于原措施水平。
哪些時間點要注意?
根據再調查程序,所有有關各方,特別是勝訴企業,可以發表意見、提交資料,并就與再調查相關的問題提供支持性證據。書面文件需在7月8日起20天內(7月28日前)送達歐委會。
所有有關各方均可要求歐委會的調查機關聽取其意見,申請與歐委會調查機關開展聽證會,應在15天內(7月23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本案涉案企業的輪胎進口商,應在7月8日起9個月內,向歐盟海關進行登記。
勝訴成果鎖定
《中國橡膠》雜志咨詢了該案主辦律師團隊,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符欣、李悅律師表示,歐委會開啟再調查程序,意味著其放棄上訴,中方已鎖定一審的勝訴成果。
此案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得到歐洲進口商和相關組織的普遍歡迎,在國際社會樹立起中方較好的國際形象。
從直接經濟利益看,訴訟企業的進口商有權利獲得全部或部分已繳納的“雙反”稅返還。在重啟調查期間,歐盟海關將不對訴訟企業征收“雙反”稅,再調查結果出來后僅可能會按照新措施水平補繳。重啟調查結束后,訴訟企業可能不實施或實施較低的“雙反”措施水平。